卷第一

第 5 經

大正藏 第 5 經 ・卷第一 第 5 經 ・內部編號 SA0005T02n0099_p0001b16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語音為系統合成・按 Esc 隨時停止 按 Esc 停止

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於色愛喜者,則於苦愛喜;於苦愛喜者,則於苦不得解脫、不明、不離欲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愛喜者,則愛喜苦;愛喜苦者,則於苦不得解脫。

「諸比丘!於色不愛喜者,則不喜於苦;不喜於苦者,則於苦得解脫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不愛喜者,則不喜於苦;不喜於苦者,則於苦得解脫。

「諸比丘!於色不知、不明、不離欲貪、心不解脫,貪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斷苦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不知、不明、不離欲貪、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斷苦。

「於色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、心得解脫者,則能斷苦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、心得解脫者,則能斷苦。」

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對色(物質、身體、外在的事物)愛喜、貪戀的人,等於是在愛喜苦;愛喜苦的人,就沒辦法從苦當中解脫出來,看不清苦,也離不開對苦的欲望。對受(感受)、想(想法)、行(意志造作)、識(意識了別)愛喜、貪戀也一樣,等於愛喜苦;愛喜苦,就解脫不了苦。

「比丘們!反過來,對色不愛喜、不貪戀的人,就不會愛喜苦;不愛喜苦的人,就能從苦當中解脫出來。對受、想、行、識也一樣,不愛喜、不貪戀,就不會愛喜苦;不愛喜苦,就能從苦得到解脫。

「比丘們!對色不認識它的真相、不明白它的本質、不離開對它的欲貪、內心得不到解脫,貪心解脫不了,就斷不了苦。對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同樣,沒看清、沒明白、沒離欲貪、心沒解脫,苦就斷不了。

「對色如果能看清、能明白、能離欲貪、心得到解脫,就能斷苦。對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這樣,能看清、能明白、能離欲貪、心得到解脫,就能斷苦。」

比丘們聽完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