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一

第 27 經

大正藏 第 27 經 ・卷第一 第 27 經 ・內部編號 SA0027T02n0099_p0005c20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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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有異比丘來詣佛所,頭面作禮,却住一面,白佛言:「如世尊說法次法向,云何法次法向?」

佛告比丘:「善哉!善哉!汝今欲知法次法向耶?」

比丘白佛:「唯然,世尊!」

佛告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比丘!於色向厭、離欲、滅盡,是名法次法向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於識向厭、離欲、滅盡,是名法次法向。」

時,彼比丘聞佛所說,踊躍歡喜,作禮而去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有一位比丘來到佛這裡,以頭頂禮佛後退到一旁站好,對佛說:「世尊常常提到『法次法向』(按照法的次第,朝法的方向走),請問怎麼樣才算是法次法向?」

佛對他說:「很好!很好!你今天是想知道『法次法向』的意思嗎?」

比丘回答:「是的,世尊。」

佛說:「那你仔細聽,好好想清楚,我為你說。比丘啊,對色(物質、身體、外在事物)一步一步走向厭離、離開貪欲、把煩惱滅盡,這就叫做法次法向。對受(感受)、想(想法)、行(意志造作)、識(意識了別)也一樣,朝著厭離、離欲、滅盡的方向走,這就叫做法次法向。」

那位比丘聽完佛的開示,跳起來歡喜,向佛行禮後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