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
第 63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,謂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比丘!若沙門、婆羅門計有我,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計有我。何等為五?諸沙門、婆羅門於色見是我、異我、相在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見是我、異我、相在。如是愚癡無聞凡夫,計我、無明、分別如是觀,不離我所;不離我所者,入於諸根;入於諸根已,而生於觸;六觸入所觸,愚癡無聞凡夫生苦樂,從是生此等及餘。謂六觸身,云何為六?謂眼觸入處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。比丘!有意界、法界、無明界,無明觸所觸。愚癡無聞凡夫言有、言無、言有無、言非有非無、言我最勝、言我相似,我知、我見。
「復次,比丘!多聞聖弟子住六觸入處,而能厭離無明,能生於明。彼於無明離欲而生於明,不有、不無、非有無、非不有無、非有我勝、非有我劣、非有我相似,我知、我見。作如是知、如是見已,所起前無明觸滅,後明觸集起。」
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生命由五受陰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項組成生命的要素,眾生因為貪愛執取所以叫受陰)組成,就是色受陰、受受陰、想受陰、行受陰、識受陰。比丘們!如果有沙門(出家修行人)或婆羅門(古印度修梵行的修行人)認為『有我』,這個『我』全部都是建立在這五受陰上面去想像出來的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這些沙門、婆羅門,會把色看成『我』,或是『我擁有色』,或是『我在色裡面、色在我裡面』;對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這樣看,當成『我』或『我所有』,或是互相在裡面。
「這就是愚癡又沒有聽過正法的凡夫,因為計著有我、被無明(沒有智慧、看不清真相)覆蓋,所以這樣分別、這樣去看,沒辦法離開『我所』(屬於我的東西)。沒辦法離開我所,這個錯誤觀念就進入到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裡面。一旦進入到六根,就生起『觸』(六根接觸對象所產生的接觸經驗)。被這六種觸所影響,愚癡無聞的凡夫就生出苦受、樂受,從這裡又生出更多其他的反應。
「這六種觸是哪六種呢?就是眼睛的觸入處、耳朵的觸入處、鼻子的觸入處、舌頭的觸入處、身體的觸入處、心意的觸入處。比丘們!還有意界、法界、無明界,被無明所染的觸所接觸,這時候,愚癡無聞的凡夫就會說『有』、說『沒有』、說『又有又沒有』、說『不是有也不是沒有』,又會說『我最厲害』、說『我跟別人差不多』,自以為『我懂了、我看見了』。
「再說一遍,比丘們!聽過很多正法的聖弟子,雖然也住在這六種觸入處裡面(因為人人都有六根六境),但他能夠厭離無明、能夠生起明(智慧、看清楚真相)。他對無明離開貪欲,明就生起來。這時候他不會說『有』、不會說『沒有』、不會說『又有又沒有』、不會說『不是有也不是沒有』,不會說『我比較強』、不會說『我比較差』、不會說『我跟別人差不多』,不再執著於『我懂了、我看到了』。當他這樣徹底看清、徹底領會之後,原先因為無明而生的觸就滅了,後面因為明而生的觸就接著生起。」
佛這部經講完了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