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
第 75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。何等為五?謂色受陰,比丘於色厭、離欲、滅、不起、解脫,是名如來、應、等正覺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厭、離欲、滅、不起、解脫,是名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。比丘亦於色厭、離欲、滅,名阿羅漢慧解脫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厭、離欲、滅,名阿羅漢慧解脫。比丘!如來、應、等正覺,阿羅漢慧解脫,有何差別?」
比丘白佛:「如來為法根、為法眼、為法依,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,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。」
佛告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如來、應、等正覺未曾聞法,能自覺法,通達無上菩提,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,謂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、八道。比丘!是名如來、應、等正覺未得而得,未利而利,知道、分別道、說道、通道,復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;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,是名如來、羅漢差別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世間有五受陰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個會被我們抓取執著的部分)。哪五個呢?就是色受陰(對物質、身體的執著)等五項。比丘對色生起厭離、放下貪欲、看著它息滅、不再生起、得到解脫,這就叫做如來、應、等正覺(佛的三個名號,意思是『如其本然而來』、『值得供養者』、『正確而完整的覺悟者』)。同樣地,對受(感受)、想(想法)、行(意志造作)、識(意識了別)生起厭離、放下貪欲、看它息滅、不再生起、得到解脫,這也叫做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。
「比丘也對色生起厭離、放下貪欲、看它息滅,這就叫做阿羅漢慧解脫(憑智慧而得解脫的阿羅漢);對受、想、行、識生起厭離、放下貪欲、看它息滅,這也叫做阿羅漢慧解脫。比丘們!那麼如來、應、等正覺,跟阿羅漢慧解脫,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呢?」
比丘們對佛說:「世尊是法的根源、法的眼目、法的依靠,請世尊為我們大家詳細說明這個道理,我們聽完一定照著奉行。」
佛告訴比丘們:「仔細聽,好好想,我為你們講。如來、應、等正覺,是在沒有任何人教過他正法的情況下,自己覺悟到法,通達了無上的菩提(最高的覺悟),並且能在未來世開導聲聞(聽佛說法而修行的弟子)、為他們說法。他所說的法就是四念處(觀身、受、心、法的四種專注)、四正勤(四種正確的努力)、四如意足(四種神通基礎的修法)、五根(五種修行的根基)、五力(五種修行的力量)、七覺(七種覺悟的要素)、八道(八聖道)。比丘們!這就叫做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『得到了還沒有人得到的』、『成就了還沒有人成就的利益』,知道這條道路、能分析這條道路、能講解這條道路、能讓人通達這條道路,並且還能成就對眾多聲聞弟子的教導和訓誡。這樣去說正向、隨順、樂於善法,這就是如來和阿羅漢的差別所在。」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