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八

第 223 經

大正藏 第 223 經 ・卷第八 第 36 經 ・內部編號 SA0221T02n0099_p0055b06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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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不說一法不知、不識而得究竟苦邊。云何不說一法不知、不識而得究竟苦邊?謂不說於眼不知、不識而得究竟苦邊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亦復不說,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是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我告訴你們一個原則:有一樣東西,如果你不去認識、不去了解它,你就不可能徹底走到苦的盡頭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

「就拿眼睛來說好了。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眼睛是怎麼一回事都不知道、不認識,連眼睛看到的色(物質、外在的事物)、眼識(眼睛產生的辨別作用)、眼觸(眼睛接觸到對象那一刻)、以及由眼觸這個因緣所引發的感受,不論是苦的感受、樂的感受、還是不苦不樂的感受,全部都不曾去了解、不曾去認識,那這個人不可能徹底脫離苦。

「耳朵、鼻子、舌頭、身體、意念這五個感官的情況也完全一樣。任何一個感官,連帶它們對應的對象、產生的識、產生的觸、由觸引起的各種感受,只要其中任何一項你沒有去認識、沒有去了解,你就到不了苦的盡頭。」

佛開示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