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
第 245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拘留搜調伏駮牛聚落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語亦善,中語亦善,後語亦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清白梵行,謂四品法經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
「何等為四品法經?有眼識色可愛、可念、可樂、可著,比丘見已,歡喜、讚歎、樂著、堅住,有眼識色不可愛、不可念、不可樂著、苦厭。比丘見已,瞋恚、嫌薄。如是比丘於魔不得自在,乃至不得解脫魔繫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是。
「有眼識色可愛、可念、可樂、可著,比丘見已,知喜不讚歎、不樂著堅實,有眼識色不可愛、念、樂、著,比丘見已,不瞋恚、嫌薄。如是比丘不隨魔,自在,乃至解脫魔繫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是。是名比丘四品法經。」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拘留搜國一個叫做調伏駮牛的村子裡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我今天要為你們講一段法,這段法開頭講的好,中間講的好,結尾也講的好,意思好、文字也好,內容純正圓滿、清淨無雜,是清白的梵行(清淨的修行生活),這個叫做『四品法經』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思惟,我現在就為你們說。
「什麼叫做四品法經呢?
「第一品:眼睛看到讓人喜愛、想念、開心、想擁有的色,比丘看了之後,心裡歡喜、讚歎、貪愛、緊抓著放不下。
「第二品:眼睛看到讓人不喜愛、不想念、不開心、不想要的色,這種讓人覺得苦、覺得討厭的對象,比丘看了之後就生氣、嫌棄、看不起。
「像這樣的比丘,沒辦法從魔的手裡掙脫,到最後脫離不了魔的綑綁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五個感官也都一樣,遇到順心的就貪、遇到不順心的就瞋,就被魔綁住了。
「第三品:眼睛看到讓人喜愛、想念、開心、想擁有的色,比丘看了之後,知道那是讓人歡喜的對象,但不去讚歎它、不去貪戀、不緊抓著當真實。
「第四品:眼睛看到讓人不喜愛、不想念、不開心、不想要的色,比丘看了之後,不生氣、不嫌棄。
「像這樣的比丘,就不會跟著魔走,他能自己做主,到最後可以解脫魔的綑綁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五個感官也都一樣。這個就叫做比丘的『四品法經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