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

第 330 經

大正藏 第 330 經 ・卷第十三 第 27 經 ・內部編號 SA0328T02n0099_p0092a28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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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愛身。云何為六愛身?謂眼觸生愛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愛,是名六愛身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再來還有『六愛身』(六組貪愛、執取的作用。也就是接觸到境界以後,內心黏住、想要、捨不得放下的那種渴愛)。是哪六組呢?就是眼睛接觸境界後生起的愛,還有耳朵、鼻子、舌頭、身體、意接觸境界後分別生起的愛。合起來就叫做『六愛身』。」

佛把這部經講完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