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

第 334 經

大正藏 第 334 經 ・卷第十三 第 31 經 ・內部編號 SA0332T02n0099_p0092b21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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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今當為汝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。諦聽,善思,謂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。

「云何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?謂眼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何等為眼因、眼緣、眼縛?謂眼,業因、業緣、業縛。業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何等為業因、業緣、業縛?謂業,愛因、愛緣、愛縛。愛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何等為愛因、愛緣、愛縛?謂愛,無明因、無明緣、無明縛。無明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何等無明因、無明緣、無明縛?謂無明,不正思惟因、不正思惟緣、不正思惟縛。不正思惟有因、有緣、有縛。何等不正思惟因、不正思惟緣、不正思惟縛?謂緣眼、色生不正思惟,生於癡。

緣眼、色生不正思惟,生於癡。彼癡者是無明。癡求欲,名為愛;愛所作,名為業。如是,比丘!不正思惟因無明,無明因愛,愛因為業,業因為眼。」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

「是名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拘留搜的調牛聚落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我現在要為你們說一段法,這段法從頭到尾都是好的,意思好、味道也好,純淨無雜,是清淨的梵行(清淨修行)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思考,這段法叫做『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』,意思是『一切都有它的原因、有它的條件、有把它綁住的東西』這樣一部經。

「什麼叫做『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』?就是說,眼睛這個感官的存在,背後是有原因、有條件、有東西把它綁住的。那麼,眼睛的因、緣、縛是什麼呢?是業(過去造作的行為)。眼睛由業這個因、業這個緣、業這個繩子拉出來。那麼業本身呢?業也是有因、有緣、有縛的。業的因、緣、縛是什麼?是愛(貪愛)。愛則是有它的因、緣、縛,那是什麼?是無明(看不清真相的愚癡)。無明又有它的因、緣、縛,那是什麼?是不正思惟(錯誤的思考方式)。不正思惟也有它的因、緣、縛,那又是什麼?就是因為眼睛碰到色(外在事物)的時候,生起了不正思惟,從這裡長出愚癡來。

「眼睛碰到色,生出不正思惟,再從中長出愚癡,這個愚癡就是無明。愚癡會去追求欲望,這個追求叫做愛;愛驅動出來的行動,叫做業。所以,比丘們!整個鏈條反過來看就是:不正思惟是無明的因,無明是愛的因,愛是業的因,業則是眼睛這個感官存在的因。」耳朵、鼻子、舌頭、身體、意識,其餘五個感官也是用同樣的方式講解。

「以上就是『有因、有緣、有縛法經』。」
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完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