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七

第 486 經

大正藏 第 486 經 ・卷第十七 第 31 經 ・內部編號 SA0483T02n0099_p0124b18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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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,生正厭離、不樂、背捨,得盡諸漏,所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復有六法,謂六內外入處。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於此十法,生厭、不樂、背捨,得盡諸漏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王舍城的迦蘭陀竹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如果你們對某一個法能生起真正的厭離、不再貪愛、放下捨棄,就能斷盡一切煩惱(諸漏)。是哪一個法呢?就是『一切眾生都是靠飲食而存活』這件事。再進一步,還有兩個法可以這樣觀,就是名(心理層面)和色(物質層面)。再來有三個法,就是三受(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)。再來有四個法,就是四食(段食、觸食、思食、識食這四種維持生命的食)。再來有五個法,就是五受陰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蘊)。再來有六個法,就是六內外入處(眼耳鼻舌身意對色聲香味觸法)。再來有七個法,就是七識住(眾生意識所依止的七種境界)。再來有八個法,就是世間八法(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)。再來有九個法,就是九眾生居(眾生所居住的九種處所)。最後有十個法,就是十業跡(殺、盜、淫、妄語等十種業道)。對這十個法都能生起厭離、不貪愛、放下捨棄的人,就能斷盡諸漏。」
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