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九
第 516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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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王舍城,乃至我於路中見一大身眾生,舉體生毛,毛如䂎矛,毛悉火然,還燒其身,痛徹骨髓。乃至佛告諸比丘:「此眾生者,過去世時,於此王舍城為屠猪人,䂎殺群猪,緣斯罪故,已百千歲墮地獄中受無量苦,地獄餘罪,今得此身,續受斯苦。諸比丘!如大目犍連所見,真實不異,當受持之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王舍城。那時候,大目犍連走在路上,看見一個身形巨大的眾生:全身長滿了毛,每一根毛都像短矛的矛頭一樣尖,而且全部都在燃燒,火焰反過來燒著它自己的身體,痛苦深入骨髓。後來大目犍連把這件事告訴佛,佛就對比丘們開示:「這個眾生,過去世曾經住在這個王舍城,是一個殺豬的屠夫,整天用尖矛刺殺一群一群的豬。因為這樣造的罪業,已經在地獄裡受了百千年無量無邊的痛苦。地獄的罪報還沒受完,所以剩下的餘報,就是現在這副身體,繼續承受這種苦。比丘們!大目犍連親眼看到的這一切,全都是真實的,你們要好好記住。」
佛開示完這部經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話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