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九
第 524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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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乃至我於路中見一大身眾生,舉體火然,乘虛而行,啼哭號呼,受諸苦痛。乃至佛告諸比丘:「此眾生者,過去世時,於此波羅㮈城為自在王第一夫人,與王共宿,起瞋恚心,以然燈油灑王身上,緣斯罪故,已地獄中受無量苦,地獄餘罪,今得此身,續受斯苦。諸比丘!如大目犍連所見,真實不異,當受持之。」
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波羅㮈國的仙人住處鹿野苑裡。那一天,尊者大目犍連跟尊者勒叉那一起入城乞食,回到佛前,勒叉那問大目犍連早上路上微笑的原因,跟前一經一樣的過程。
大目犍連說:「我在路上看到一個身體巨大的眾生,整個身體被火燒著,就這樣懸在半空中飄著走,一邊走一邊大聲哭叫,受著各種劇烈的痛苦。」
佛聽完就告訴比丘們:「這個眾生的來歷是這樣:在很久以前的過去世,她在這個波羅㮈城裡是自在王的第一夫人。有一次跟國王同寢的時候,她忽然起了瞋恚(強烈的怨恨)的心,就把點燈用的熱燈油倒在國王身上。因為這個罪業的關係,她已經在地獄裡受了不可計算的苦,地獄苦受完之後剩下來的餘罪,現在又得到這個身體,繼續受這樣的苦。比丘們!大目犍連看到的,跟事實完全一樣,沒有差別,你們要好好把這件事記在心裡。」
佛說完這段開示後,比丘們聽了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