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十七

第 723 經

大正藏 第 723 經 ・卷第二十七 第 12 經 ・內部編號 SA0721T02n0099_p0195a11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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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善哉!比丘!僧人聞法,諸年少比丘供養奉事諸尊長老。所以者何?年少比丘供養奉事長老比丘者,時時得聞深妙之法,聞深法已,二正事成就,身正及心正。爾時修念覺分,修念覺分已,念覺分滿足;念覺滿足已,於法選擇,分別於法,思量於法。爾時,方便修擇法覺分,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真好啊,比丘們!僧團裡的人聽聞佛法,年輕的比丘恭敬地服侍那些年長的長老。為什麼這麼好呢?因為年輕比丘服侍長老的時候,可以時常聽到深奧美妙的佛法;聽到深妙的法之後,會有兩件正向的事跟著做成,一個是身體行為走上正軌,一個是內心走上正軌。

「這個時候,年輕比丘就會開始修念覺分(七覺分裡的第一項,把心安住在當下的覺照),修念覺分修成了,念覺分就完整了;念覺分一完整,他就能對佛法做出正確的選擇、分別、思量,這時候就進入擇法覺分(用智慧分辨什麼是真正的法)的修習。一路下去,從擇法覺分、精進覺分、喜覺分、猗覺分(身心輕安)、定覺分,一直到最後的捨覺分(內心平等不偏),全部都會修習圓滿。」

佛把這部經說完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