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十七
第 728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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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七覺分。何等為七?謂念覺分,乃至捨覺分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有七種覺分。是哪七種呢?就是念覺分(把心安住在當下的覺照),一直到最後的捨覺分(內心平等不偏),中間的擇法、精進、喜、猗、定都包括在內。」
佛把這部經說完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