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十七

第 729 經

大正藏 第 729 經 ・卷第二十七 第 18 經 ・內部編號 SA0727T02n0099_p0196a16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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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修七覺分。何等為修七覺分?謂念覺分,乃至捨覺分,若比丘修念覺分,依遠離、依無欲、依滅、向於捨。如是修擇法、精進、喜、猗、定、捨覺分,依遠離、依無欲、依滅、向於捨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你們應該修七覺分。要怎麼修七覺分呢?就是從念覺分(把心安住在當下的覺照)一路修到捨覺分(內心平等不偏)。比丘修念覺分的時候,要『依遠離、依無欲、依滅、向於捨』,意思是依靠遠離世間、依靠不再追求欲望、依靠滅除煩惱、走向放下。同樣地,後面修擇法、精進、喜、猗、定、捨等其他六項覺分,也都要這樣『依遠離、依無欲、依滅、向於捨』。」

佛把這部經說完之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