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二
第 912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。時,有王頂聚落主來詣佛所,稽首佛足,退坐一面。
爾時,世尊告王頂聚落主:「今者眾生依於二邊。何等為二?一者樂著卑下、田舍、常人凡夫五欲。二者自苦方便,不正、非義饒益。聚落主!有三種樂受欲樂,卑下、田舍、常人凡夫;有三種自苦方便,不正、非義饒益。
「聚落主!何等為三種卑下、田舍、常人凡夫樂受欲樂?有受欲者,非法濫取,不以安樂自供,不供養父母、給足兄弟、妻子、奴婢、眷屬、朋友、知識,亦不隨時供養沙門、婆羅門、仰求勝處安樂果報、未來生天,是名世間第一受欲。
「復次,聚落主!受欲樂者,以法、非法濫取財物,以樂自供,供養父母,給足、兄弟、妻子、奴婢、眷屬、朋友、知識,而不隨時供養沙門、婆羅門、仰求勝處安樂果報、未來生天,是名第二受欲樂者。
「復次,聚落主!有受欲樂者,以法求財,不以濫取,以樂自供,供養父母,給足兄弟、妻子、奴婢、眷屬、知識,隨時供養沙門、婆羅門,仰求勝處安樂果報,未來生天,是名第三受欲樂者。
「聚落主!我不一向說受欲平等,我說受欲者其人卑下,我說受欲者是其中人,我說受欲者是其勝人。
「何等為卑下受欲者?謂非法濫取,乃至不仰求勝處安樂果報、未來生天,是名我說卑下者受欲。
「何等為中人受欲?謂受欲者以法、非法而求財物,乃至不求未來生天,是名我說第二中人受欲。
「何等為我說勝人受欲?謂彼以法求財,乃至未來生天,是名我說第三勝人受欲。
「何等為三種自苦方便?是苦非法、不正、非義饒益?有一自苦枯槁活,初始犯戒、污戒,彼修種種苦行,精勤方便住處住,彼不能現法得離熾然、過人法、勝妙知見安樂住。聚落主!是名第一自苦方便枯槁活。
「復次,自苦方便枯槁活,始不犯戒、污戒,而修種種苦行,亦不由此現法得離熾然、過人法、勝妙知見安樂住,是名第二自苦方便枯槁活。
「復次,自苦方便枯槁活,不初始犯戒、污戒,然修種種苦行方便,亦不能現法離熾然、得過人法、勝妙知見安樂住,是名第三自苦方便枯槁活。
「聚落主!我不說一切自苦方便枯槁活悉等,我說有自苦方便是卑劣人,有說自苦方便是中人,有說自苦方便是勝人。
「何等自苦方便卑劣人?若彼自苦方便,初始犯戒、污戒,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,是名我說自苦方便卑劣人。
「何等為自苦方便中人?若彼自苦方便,不初始犯戒、污戒,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,是名我說自苦方便中間人。
「何等為自苦方便勝人?若彼自苦方便枯槁活,不初始犯戒、污戒,乃至不得勝妙知見安樂住,是名我說自苦方便勝人。
「聚落主!是名三種自苦方便,是苦非法、不正、非義饒益。
「聚落主!有道有跡,不向三種受欲隨順方便,卑下、田舍、常人凡夫,不向三種自苦方便,是苦非法、不正、非義饒益。聚落主!何等為道,何等為跡,不向三種受欲、三種自苦方便?聚落主!為欲貪障閡故,或欲自害,或欲害他,或欲俱害,現法後世得斯罪報,心法憂苦。瞋恚、癡所障,或欲自害,或欲害他,或欲俱害,現法後世得斯罪報,心法憂苦。若離貪障,不欲方便自害、害他、自他俱害,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;彼心、心法常受喜樂,如是離瞋恚、愚癡障閡,不欲自害,不欲害他、自他俱害,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;彼心、心法常受安樂,於現法中,遠離熾然,不待時節,親近涅槃,即此身現緣自覺知。聚落主!如此現法永離熾然,不待時節,親近涅槃,即此現身緣自覺知者,為八聖道——正見乃至正定。」
當其世尊說是法時,王頂聚落主遠塵離垢,得法眼淨。時,王頂聚落主見法、得法、知法、深入於法,度疑不由於他,於正法、律得無所畏。即從坐起,整衣服,合掌白佛:「我今已度。世尊!歸佛、歸法、歸比丘僧,從今盡壽為優婆塞。」
時,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作禮而去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瞻婆國的揭伽池畔。當時,有一位叫王頂的聚落主來到佛這邊,向佛行禮、頭面接觸佛足,然後退到一旁坐下。
那時,世尊告訴王頂聚落主:「現在的眾生,大致上都掉到兩種極端裡。哪兩種?第一種是愛貪著卑劣下流的世俗五欲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這五種感官欲樂),追求享樂;第二種是反過來故意折磨自己,搞得很辛苦,但這種苦不正當、不合義理、對人沒幫助。聚落主!追求五欲快樂這邊,可以分三種人;自我折磨這邊,也可以分三種人。
「聚落主!哪三種屬於卑下世俗追求五欲的人?
第一種:他用不合法的方式去搶來財物,自己卻又不拿來好好享用,也不拿去供養父母,也不拿去照顧兄弟、太太、孩子、僕人、親屬、朋友、熟人,更不會適時去供養沙門(出家修行者)、婆羅門(古印度祭司階級的修行者),讓自己將來能往生到更殊勝的地方、得到安樂的果報。這是世間最差的一種五欲追求者。
「再來,聚落主!第二種:用合法和不合法混雜的方式賺錢、搶錢,自己拿來享受,也供養父母、給兄弟妻兒奴婢親朋使用,但是他不會適時供養沙門、婆羅門、不會發願求往生善處、未來生天。這算第二種。
「第三種:完全用合法的方式賺錢,不去搶不去騙,自己也享用,也供養父母、給兄弟妻兒奴婢親屬熟人使用,並且會適時供養沙門、婆羅門,發願求未來生在好地方、得到安樂果報、來生升天。這算第三種。
「聚落主!我並沒有說所有追求五欲的人都一樣。我說有一種是卑劣的,有一種是中等的,還有一種是比較好的。
「什麼算卑劣?就是那種非法搶奪、又不肯供養也不發願求未來善處的,這種我說是卑下的。
「什麼算中等?是用合法非法混雜的方式取得財物,但也不發願求未來生天,這算中等的。
「什麼算比較好的?就是用合法的方式賺,並且會供養並發願求未來生天的,這算比較好的。
「再來說自我折磨。哪三種自我折磨是不正當、不合義理、對人沒益處的?
第一種:有人讓自己活得很枯槁、很痛苦來修苦行,但他一開始就犯戒、把自己的戒給污染了。雖然他很拼命修各式各樣的苦行,可是這輩子根本沒辦法擺脫煩惱火燒、得到超越凡夫的境界、得到殊勝的智見和安穩的安樂。聚落主!這是第一種枯槁苦行。
「第二種:他一開始沒犯戒、沒污戒,認真修各種苦行,可是修了半天,這輩子也沒辦法擺脫煩惱、得到超越凡夫的境界、得到殊勝智見和安樂。這算第二種。
「第三種:一開始沒犯戒污戒,認真修苦行用功,但仍然這輩子無法熄滅煩惱、得到超越凡夫的境界、得到殊勝智見和安樂。這算第三種。
「聚落主!我也沒有說自我折磨的苦行通通一樣。我說有的是卑劣人,有的是中等人,有的是比較好的人。
「什麼是卑劣?就是一開始就犯戒污戒,又得不到殊勝智見和安樂的那種。
「什麼是中等?沒犯戒沒污戒,但是也得不到殊勝智見和安樂的。
「什麼是比較好的?也是沒犯戒沒污戒,雖然也得不到殊勝智見和安樂,但比前面兩種還要好的,是這一種。
「聚落主!這就是三種自我折磨的苦行,這種苦不正當、不合義理、對人沒幫助。
「聚落主!還有另外一條道路、另外一條路徑,不會走進那三種貪求五欲的卑下俗路,也不會走進那三種自我折磨的苦行。聚落主!是哪一條?因為被貪欲擋住的人,會想去傷害自己、傷害別人、傷害自他兩邊,這輩子和下輩子都會得到罪報,內心和心理活動都是憂愁苦惱。被瞋恚(生氣)、愚癡擋住的人也是一樣,要傷害自己、傷害別人或自他兩傷,這輩子下輩子都會得到罪報,心裡受苦。如果離開貪欲的障礙,不去傷害自己、不去傷害別人、不去自他俱傷,這輩子下輩子就不會受這種罪報;他的內心和心理活動會時常感到喜悅快樂。同樣地,離開瞋恚、愚癡的障礙,不傷己不傷人不傷彼此,這輩子下輩子也不會受罪報,心裡會常常感到安樂。在這輩子當中就遠離煩惱火燒,不必再等到什麼時節因緣,已經親近涅槃(徹底止息煩惱、不再輪迴的境界),這就在當下這個身體裡,自己就可以親身體會。聚落主!這種當下就遠離煩惱、不必等待時節、親近涅槃、自己當下就能體驗的東西,就是八聖道,從正見一直到正定。」
世尊講這個法的時候,王頂聚落主當下就遠離了塵垢,得到法眼淨(清淨的法眼,能如實看清佛法真相,是初果聖者的標誌)。當時,王頂聚落主見到法、得到法、知道法、深入這個法,超越所有疑惑,不必靠別人就懂,對於正法和戒律都不再害怕。他從座位上站起來,整理好衣服,合掌對佛說:「我已經度過這個關卡了。世尊!我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比丘僧,從今天起到這輩子結束,我都是優婆塞(在家學佛的男居士)。」
當時,王頂聚落主聽完佛的開示,心裡歡喜,跟著歡喜,向佛行禮後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