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一

第 18 經

大正藏 第 18 經 ・卷第一 第 18 經 ・內部編號 SA0018T02n0099_p0003c28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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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有異比丘從座起,偏袒右肩,為佛作禮,却住一面,而白佛言:「善哉!世尊!為我略說法要,我聞法已,當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」

佛告比丘:「善哉!善哉!汝作如是說:『世尊!為我略說法要,我聞法已,當獨一靜處,專精思惟,不放逸住,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』耶?」

時,彼比丘白佛言:「如是,世尊!」

佛告比丘:「諦聽!諦聽!善思念之,當為汝說。若非汝所應,亦非餘人所應,此法宜速除斷。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」

時,彼比丘白佛言:「知已。世尊!知已。善逝!」

佛告比丘:「云何於我略說法中,廣解其義?」

比丘白佛言:「世尊!色非我、非我所應,亦非餘人所應,是法宜速除斷。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非我、非我所應,亦非餘人所應,宜速除斷,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是故,我於如來略說法中,廣解其義。」

佛告比丘:「善哉!善哉!汝於我略說法中,廣解其義。所以者何?比丘!色非我、非我所應,亦非餘人所應,是法宜速除斷。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非我、非我所應,亦非餘人所應,是法宜速除斷。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」

時,彼比丘聞佛所說,心大歡喜,禮佛而退。獨一靜處,精勤修習,不放逸住,乃至自知不受後有。

時,彼比丘心得解脫,成阿羅漢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有一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從座位上站起來,把右肩的袈裟露出來,向佛禮拜,然後退到一旁站好,對佛說:「世尊!太好了,請您為我簡短講一講法的精要。我聽完之後,會去找一個安靜地方獨自修行,專心思考,住在不放逸裡,一直修到自己親自確認以後不再有下一次的輪迴。」

佛告訴比丘:「很好,很好!你說:『世尊!為我簡短講一講法要,我聽完之後就獨自到安靜地方專心思考、住在不放逸裡,一直到親自確認不再有下一次的輪迴。』你是這樣說的對吧?」

那位比丘對佛說:「是的,世尊!」

佛告訴比丘:「仔細聽,仔細聽,好好放在心裡想,我這就為你說。如果有一個東西『既不屬於你,也不屬於別人』,這個東西要趕快斷除。斷掉之後,對你的真正利益會有大幫助,能讓你長夜(漫長的生死流轉中)安穩快樂。」

那位比丘對佛說:「世尊,我懂了!善逝(即世尊),我懂了!」

佛告訴比丘:「那你怎麼把我這幾句簡短的話,展開來解釋給我聽?」

比丘對佛說:「世尊!色(物質、身體、外在的事物)不是『我』,也不是該屬於我的東西,更不是別人該擁有的東西,這就是要趕快斷除的法。斷掉了,對我有真正的利益,能讓我長夜安穩快樂。受(感受)、想(想法、認知)、行(意志造作)、識(意識了別作用)也是一樣,不是我、不是該屬於我的、也不是別人該擁有的,要趕快斷除。斷掉之後,對我有真正的利益,能讓我長夜安穩快樂。所以我就是這樣把如來(佛的另一個尊稱,意思是『如此而來』的人)簡短的法展開來解釋的。」

佛告訴比丘:「很好,很好!你真的把我簡短的法展開對了。為什麼這樣講呢?比丘!色確實不是『我』,也不是我的,更不是別人的,這就是要趕快斷除的法。斷掉了,對你有真正的利益,能讓你長夜安穩快樂。受、想、行、識也都一樣,不是我、不是我的、也不是別人的,要趕快斷除。斷掉之後,對你有真正的利益,能讓你長夜安穩快樂。」

那位比丘聽完佛的開示,內心大為歡喜,向佛頂禮後退下,獨自一人到安靜地方努力用功,住在不放逸裡,一直修到自己親自確認以後不再有下一次的輪迴。

沒多久,這位比丘心徹底解脫,證得阿羅漢(斷盡煩惱、不再輪迴的修行者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