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

第 45 經

大正藏 第 45 經 ・卷第二 第 13 經 ・內部編號 SA0045T02n0099_p0011b01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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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。云何為五?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若諸沙門、婆羅門見有我者,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。諸沙門、婆羅門見色是我,色異我,我在色,色在我;見受、想、行、識是我,識異我,我在識,識在我。愚癡無聞凡夫以無明故,見色是我、異我、相在,言我真實不捨;以不捨故,諸根增長;諸根長已,增諸觸;六觸入處所觸故,愚癡無聞凡夫起苦樂覺,從觸入處起。何等為六?謂眼觸入處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。

「如是,比丘!有意界、法界、無明界,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觸故,起有覺、無覺、有無覺、我勝覺、我等覺、我卑覺、我知我見覺。如是知、如是見覺,皆由六觸入故。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,捨離無明而生明,不生有覺、無覺、有無覺、勝覺、等覺、卑覺、我知我見覺。如是知、如是見已,先所起無明觸滅,後明觸覺起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有所謂的五受陰(讓我們執著攀附的五項組成生命的要素)。哪五項?色受陰(物質、身體這一塊),加上受(感受)、想(想法、認知)、行(意志造作)、識(意識了別)四項受陰。所有沙門(出家修行人)和婆羅門(婆羅門教的修行人),只要他主張有一個『我』存在,這個『我』通通都是從這五受陰上面看出來的,跑不掉這五項。這些沙門、婆羅門有的看色,就說色是我,或說色不是我但跟我不同、卻還有個我在色裡面、或我裡面有色;對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這樣看:說識是我,或識不是我但有我在識裡面、識在我裡面。

「沒讀過佛法、愚癡的凡夫,因為心中無明(看不清真相),就把色當成是我,或當作和我不同但彼此包含,嘴裡硬說『我』是真實存在、絕不放手。因為他抓著這個我不放,他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六根就一直長養、增強;六根一強,接觸(觸)就更頻繁;接觸更頻繁,凡夫就在六個接觸的入口(六觸入處)那裡生出苦的感覺、樂的感覺,全都是從接觸開始的。哪六個入口?眼睛接觸的入口、耳朵接觸的入口、鼻子接觸的入口、舌頭接觸的入口、身體接觸的入口、意識接觸的入口。

「比丘們!這裡頭有意界、法界、無明界。沒讀過佛法、愚癡的凡夫,因為帶著無明去接觸(無明觸),就會生出『我有』的感覺、『我沒有』的感覺、『我又有又沒有』的感覺,還有『我比別人厲害』的感覺、『我跟別人差不多』的感覺、『我比別人差』的感覺、『我自己知道、我自己看到』的感覺。這些莫名其妙的『知』和『見』和『感覺』,全都是從那六個接觸入口冒出來的。聽過很多佛法的聖弟子,在這六個接觸入口上面,把無明丟掉、生出明(看清真相),就不會再生出『我有』、『我沒有』、『我又有又沒有』、『我厲害』、『我差不多』、『我較差』、『我自己知道我自己看到』這些感覺了。這樣看清、這樣明白之後,先前那個『無明觸』就熄滅了,後來生起的就是『明觸』所帶來的覺察。」

佛說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