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六
第 132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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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沙門、婆羅門於色不習近者,不隨魔自在,不入魔手,不隨魔所欲,非魔縛所縛,解脫魔繫;不習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乃至吐色亦復如是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修行人不管是沙門或婆羅門,只要對色不再去親近、不再去黏著,他就不會被魔牽著走,不會落到魔的手裡,魔要他怎樣他也不會怎樣,魔的繩子綁不住他,他從魔的繫縛裡解脫出來。同樣的,對受、想、行、識四項也都不再黏著,結果也是一樣,全都從魔的綁縛裡解脫。」
佛講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
這個道理一直推到「把色徹底吐掉、不再回頭」,意思也是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