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
第 172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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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法無常者當斷,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何法無常?色無常,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比丘們!只要是無常(一直變化、留不住)的東西,就應該把對它的執著放下。把它斷掉以後,對你們真的有好處,能讓你們長夜安樂。那什麼東西是無常呢?就是色(物質、身體、外在的事物)是無常,受(感受)、想(想法、認知)、行(意志、造作)、識(意識、了別作用)也都是無常。」
佛說完這部經以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