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
第 173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語音為系統合成・按 Esc 隨時停止
按 Esc 停止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過去無常法當斷,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云何過去無常法?過去色是無常法,過去欲是無常法,彼法當斷。斷彼法已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未來、現在、過去現在、未來現在、過去未來、過去未來現在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過去那些無常(一直變化、留不住)的東西,你們應該把它斷掉。把它斷掉以後,會帶給你們真實的利益,讓你們長長久久地過得平安快樂。什麼叫做過去的無常法呢?比方說,過去的色(物質、身體、外在的事物)就是無常法,過去對它生起的欲望也是無常法,這些都應該斷掉。斷掉以後,就能帶給你們利益,讓你們長久平安快樂。受(感受)、想(想法、認知)、行(意志、造作)、識(意識、了別作用)也都一樣,過去的這四項全是無常的,也應該全部斷掉。」
佛把這段話講完,比丘們聽了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
上面講的是「過去」的無常。同樣的道理,未來的、現在的、過去和現在的、未來和現在的、過去和未來的、過去和未來和現在的,這幾種時間角度的無常,也都用同樣的方式去看、去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