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八

第 213 經

大正藏 第 213 經 ・卷第八 第 26 經 ・內部編號 SA0211T02n0099_p0054a01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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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為汝等演說二法。諦聽,善思。何等為二?眼、色為二。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為二,是名二法。

「若有沙門、婆羅門作如是說:『是非二者,沙門瞿曇所說二法,此非為二。』彼自以意說二法者,但有言說,問已不知,增其疑惑,以非其境界故。

「所以者何?緣眼、色,眼識生,三事和合,緣觸觸生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若於此受集、受滅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者,種貪欲身觸、種瞋恚身觸、種戒取身觸、種我見身觸,亦種殖增長諸惡不善法。如是純大苦聚皆從集生,如是耳、鼻、舌、身,意、法緣,生意識,三事和合觸……」廣說如上。

「復次,眼緣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緣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於此諸受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如是知。如是知已,不種貪欲身觸、不種瞋恚身觸、不種戒取身觸、不種我見身觸、不種諸惡不善法。如是諸惡不善法滅,純大苦聚滅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亦復如是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(出家修行的男眾僧人)們開示:「我今天要為你們講『二法』這個道理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思考。什麼叫做二法呢?眼睛和外面看到的色(物質、外在的事物)是一對;耳朵和聲音、鼻子和氣味、舌頭和味道、身體和觸感、意(心、思考)和法(心所對應的觀念、念頭)也都是一對一對的。這就叫做二法。

「如果有沙門(出家修行的人)或婆羅門(印度當時的祭司階層)對這個道理有意見,說:『這不能算二法。沙門瞿曇(指釋迦牟尼佛在家時的姓氏,這裡是外人對佛的稱呼)所講的二法,根本不是真的二法。』他們會這樣講,是因為他們只憑自己想像來重新定義二法。光會嘴上說,真的問起來他們答不出來,反而越想越糊塗。為什麼?因為這已經超出他們所能理解的範圍。

「為什麼這樣說呢?因為當眼睛遇到色,就會生出眼識(眼睛的辨別作用)。眼睛、色、眼識這三件事湊在一起,就產生了『觸』(接觸的作用);有了觸,就生出『受』(感受),感受可能是苦的、樂的,或不苦不樂的。如果一個人對這個受怎麼集起、怎麼滅去、它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(味)、它有什麼壞處(患)、要怎麼脫離(離),都沒有如實看清楚,那他就會種下貪欲、瞋恚(憤怒)、戒取(執著錯誤的修行方式)、我見(誤以為有一個固定的我)這些跟身體有關的觸,也會種下並助長各種惡的、不好的法。整個又大又重的痛苦堆,就是這樣集起來的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五個也是一樣。從聲音、香氣、味道、觸感、念頭去配合,也都會生出識,三件事湊一起就產生觸,後面的過程一模一樣。

「反過來說:眼睛遇到色,生出眼識,三件事湊在一起產生觸,由觸生出受。如果一個人對這些受怎麼集起、怎麼滅去、它的味、它的患、怎麼脫離,都能如實看清楚,那他就不會種下貪欲、瞋恚、戒取、我見這些觸,也不會種下惡的、不好的法。這些惡法不種下了,整個大苦堆也就跟著消滅了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幾個也是同樣道理。」

佛講完這部經,比丘們聽了都很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