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
第 321 經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原文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時,有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,共相問訊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沙門瞿曇!所謂一切法,云何為一切法?」
佛告婆羅門:「眼及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、意識、意觸、意觸因緣生受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是名為一切法。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,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,我今捨,更立一切法者,此但有言數,問已不知,增其癡惑。所以者何?非其境界故。」
佛說此經已,生聞婆羅門聞佛說已,歡喜隨喜,從坐起去。
如生聞婆羅門所問三經,有異比丘所問三經、尊者阿難所問三經、世尊法眼法根法依三經,亦如上說。
白話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那時候,有一位名叫生聞的婆羅門(古印度祭司階層的修行人)來到佛這裡。彼此問候完之後,他退到一旁坐下,向佛請問:「沙門瞿曇(佛在家時的姓氏,外人常這樣稱呼佛)!您常常說『一切法』,到底什麼叫做一切法?」
佛告訴婆羅門:「眼睛和色、眼識(看的這個意識作用)、眼觸(眼睛和色接觸),以及眼觸發生之後產生的受(感受),不管是苦受、樂受、還是不苦不樂受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(心、意根)對應的法(內心對應的對象)、意識、意觸、意觸發生之後產生的受,不管是苦受、樂受、還是不苦不樂受,這就叫做一切法。如果有人不接受,說『這不算一切法,沙門瞿曇講的一切法我不要,我要另外立一套一切法』,這種人只是嘴上說說一堆名相,真的問下去他自己也答不出來,反而越想越糊塗。為什麼?因為這已經超出他真正能掌握的範圍了。」
佛說完這部經,生聞婆羅門聽完佛的開示,非常歡喜、隨喜讚嘆,從座位上站起來離開了。
生聞婆羅門所問的這三部經(一切、一切有、一切法),另外還有一位比丘所問的三部經、尊者阿難所問的三部經,以及世尊自己以法眼、法根、法依的角度所講的三部經,講法都和上面完全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