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七

第 1052 經

大正藏 第 1052 經 ・卷第三十七 第 30 經 ・內部編號 SA1045T02n0099_p0274c19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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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惡法,有真實法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云何為惡法?謂殺生、不與取、邪婬、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、貪、恚、邪見,是名惡法。云何為真實法?謂離殺生,乃至正見,是名真實法。」

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世上有一種叫做『惡法』的法,也有一種叫做『真實法』的法。你們仔細聽,好好用心思考,我這就為你們說明。

「什麼是惡法呢?就是殺生、不與取(偷盜)、邪婬、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,以及貪、瞋恚、邪見這十種行為。這就叫做惡法。什麼又是真實法呢?就是離開殺生、離開偷盜,這樣一路下去,一直到能持正見。這就叫做真實法。」

佛把這部經說完後,比丘們聽了佛的開示,個個歡喜,依教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