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四十三

第 1171 經

大正藏 第 1171 經 ・卷第四十三 第 8 經 ・內部編號 SA1164T02n0099_p0313a14

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原文 © CBETA(CC BY-NC-SA 3.0 TW) 本頁更新於 2026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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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士夫遊空宅中,得六種眾生。一者得狗,即執其狗,繫著一處。次得其鳥,次得毒蛇,次得野干,次得失收摩羅,次得獼猴。得斯眾生,悉縛一處。其狗者,樂欲入村。其鳥者,常欲飛空。其蛇者,常欲入穴。其野干者,樂向塚間。失收摩羅者,長欲入海。獼猴者,欲入山林。此六眾生悉繫一處,所樂不同,各各嗜欲到所安處,各各不相樂於他處;而繫縛故,各用其力,向所樂方,而不能脫。

「如是六根種種境界,各各自求所樂境界,不樂餘境界。眼根常求可愛之色,不可意色則生其厭。耳根常求可意之聲,不可意聲則生其厭。鼻根常求可意之香,不可意香則生其厭。舌根常求可意之味,不可意味則生其厭。身根常求可意之觸,不可意觸則生其厭。意根常求可意之法,不可意法則生其厭。此六種根種種行處,種種境界,各各不求異根境界。此六種根其有力者,堪能自在,隨覺境界。如彼士夫繫六眾生於其堅柱,正出用力隨意而去,往反疲極,以繩繫故,終依於柱。

「諸比丘!我說此譬,欲為汝等顯示其義。六眾生者,譬猶六根;堅柱者,譬身念處。若善修習身念處,有念、不念色,見可愛色則不生著,不可愛色則不生厭;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,於可意法則不求欲,不可意法則不生厭。是故,比丘!當勤修習,多住身念處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!

白話

我親耳聽佛這樣說過。

有一次,佛住在拘睒彌國的瞿師羅園。

那時候,世尊對比丘們開示:「我打個比方。有一個人走進一座空屋,抓到了六種動物。第一隻是狗,他抓住了,就把牠綁在一個地方。接著抓到鳥、抓到毒蛇、抓到野干(一種像狐狸的野獸)、抓到失收摩羅(一種水中的鱷類動物)、抓到獼猴。這六隻動物全部被綁在同一個地方。可是這六隻動物各有各的習性:狗想衝進村子去;鳥想往天空飛;毒蛇想鑽進洞穴;野干想跑到墓地;失收摩羅想下水入海;獼猴想跑進山林。這六隻被綁在一起,喜歡的地方都不一樣,每隻都拚命想去自己想去的地方,誰也不喜歡別人要去的地方;可是因為被綁住了,所以雖然各自用力,卻沒有辦法掙脫。

「人的『六根』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這六個感官)也是這樣,各自追逐自己喜歡的境界,不喜歡別的境界。眼根永遠在找喜歡的色,遇到不喜歡的就反感。耳根永遠在找喜歡的聲音,不喜歡的就反感。鼻根找香、舌根找味、身根找好的觸感、意根找喜歡的法,都是這樣,遇到不合心意的就反感。這六根各跑各的方向、各追各的境界,誰也不去管別根的境界。如果這六根有力量,可以隨意自在地去攀緣外境,就會跟剛才那六隻動物一樣,亂衝亂跑。但如果像那個把六種動物綁在一根堅固柱子上的人,那六隻動物雖然用盡力氣往外衝,跑來跑去把自己累得半死,最後因為被繩綁住,還是只能依著那根柱子。

「比丘們!我講這個比喻,是要讓你們明白意思。六隻動物就比喻六根;那根堅固的柱子,就是『身念處』(把心安住在觀察自己身體上的修行方法)。如果好好修身念處,看到色,不管喜歡或不喜歡,看到喜歡的不貪著,看到不喜歡的不厭惡;耳聽聲、鼻聞香、舌嘗味、身觸感、意接受法塵,遇到合心意的不去追求,遇到不合心意的也不起厭惡。所以比丘們,要勤勤勉勉地修習,多安住在身念處上。」

佛講完這一篇後,比丘們聽了都歡喜,依教奉行。